close
針對日報媒體報導我將給予陸資「有條件的最惠國與超國民待遇」,經濟部今澄清表示:一般國際投資協定通常會提供國民待遇及最惠國待遇,但鮮少承諾給予超國民待遇。兩岸投保協議內容主要係參考一般國際投保協定的體制,並考量兩岸特殊性,僅提供有條件的國民待遇與最惠國待遇,根本不可能給予超國民待遇。
經濟部表示,兩岸投保協議在我方堅持下,雙方同意兩岸投保協議不會涉及實質市場開放內容,僅會在協議中以原則性敘述雙方將本著互利互惠原則逐步減少或消除對相互投資的限制。因此關於陸資來台投資的政策不會受到影響,經濟部仍將依國內產業發展狀況,秉持循序漸進的原則推動。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