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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機場查獲未申報現金 59%來自中國公民

〔本報駐加特派記者張伶銖/溫哥華2日報導〕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提供給美國華爾街日報的資料顯示,從前年4月至去年6月,加拿大溫哥華及多倫多機場查獲未申報的現金中,59%來自中國公民,光是在溫哥華機場即查獲1010萬加幣(約3億2300萬台幣)。報導認為,這些自中國轉移的現金後來投入加國房地產,炒熱溫哥華的房價。

報導指出,多數現金均物歸原主,加拿大反洗錢部門的前主管也不諱言,由於擔心涉案的中國人在中國的家庭成員受到刁難,因此不會將查獲現金的情報知會中國。

CBSA資料顯示,去年6月,溫哥華機場查獲一名中國男子,身懷17.75萬美元鉅款,這些現金不是百元美鈔,就是加幣百元大鈔,男子將現金塞在他的錢包、口袋及手提箱夾層裡。他告訴CBSA官員,帶這些現金到溫哥華,是為了買房或買車。

據加拿大海關規定,過關攜帶超過一萬加幣現金便須申報,若不申報,可能被罰500至5000加幣(約1萬4700至14萬7000元台幣)。而這名身懷鉅款的中國人,最後只被罰2500元加幣。

據統計,從前年4月到去年6月初,在溫哥華機場共有592名中國公民,以及60名香港人被查獲攜帶未申報現金,平均金額為1.67萬加幣,總數達1010萬加幣,比加拿大人被查獲的還多。同一時期,多倫多皮爾遜機場則從79名中國人及10名香港人隨身行李中,查獲280萬加幣現金,兩個機場總共從中國公民身上查獲1290萬加幣(約3億7900萬台幣)。

相對於加拿大查獲大量中國公民攜帶現金,美國查獲的卻是小巫見大巫。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U.S. Cun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數據顯示,從2009年至2011年,美國機場海關從中國公民查獲的未申報現金超過500萬美元,佔總查獲未申報現金的8.4%,僅次於美國人。

這些攜帶現金出走到北美的中國人,僅需繳納為數不多的罰款,即能逃避中國政府嚴格的外匯管制,代價相對低廉。根據中國政府對個人的外匯管制,每人每年只能攜帶上限為5萬美元的現金出境,但從北美機場查獲大量中國公民攜帶現金可知,中國落實前述規定遭遇困難。

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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