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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0日電)最高法院審理吳敏誠殺人案,經開庭辯論及審理,認為全案還要就科刑等部分進行調查,今天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全案緣於吳敏誠於民國82年間殺死女友服刑出獄後,又不滿另名女友分手,在女友任教的托育中心前當街槍殺對方,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以殺人罪,判處吳敏誠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去年12月召開言詞辯論庭,審判長賴忠星與受命法官吳燦及呂丹玉、李嘉興、張惠立組成合議庭;吳敏誠則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尤伯祥、周漢威、李艾倫辯護。1020110

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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